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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服务的网约导游兴起 90%的游客选择女性导游 一对一导游服务 环球影城 和线上旅游管家

一对一服务的网约导游兴起 90%的游客选择女性导游

原标题:一对一服务的网约导游兴起90%的游客选择女性导游

自由行越来越火,一对一的导游服务应运而生。记者了解到,现如今,通过网络平台预约导游的服务越来越多,不少人开始欣然接受这一途径。

一个人带一家,自由又随性

春节期间,家住金华市区的刘女士就体验了一对一服务的网约导游服务。“我们一家人想去成都玩一趟,但都不熟悉。”刘女士说,由于不想跟团,在朋友的推荐之下,她选择了一个网络平台的私人导游服务。

通过平台,刘女士联系上了这名导游,并将要求告诉给导游。才隔了两天,导游就发来了为刘女士一家私人定制的行程。“行程做的很细致,符合我们的想法。”导游是成都当地人,最终刘女士付了定金,并以300元一天的费用作为导游服务费。

正月初六,刘女士一家来到了成都,导游早早就在机场等候。在四天的旅行过程中,这名导游不光带刘女士一家游遍了成都的美景,还带她们品尝了当地的知名美食。“很多地方和美食是网络攻略上找不到的。”刘女士说,相较于普通导游,这样的网约导游更贴心,更细致。而且网约导游不会带他们去购物店,这让他们都觉得很轻松。

记者了解到,如今选择一对一网约导游的人已经不少。在多家网络平台上,记者看到了可以提供一对一网约导游服务。价格在200~500元一天不等。

到底有多少人选择了网络预约导游?记者看到,根据携程旅游今年春节假期结束后发布的2023年春节网约导游报告显示,家庭游客预约导游出游成为今年春节的新流行,服务人数创历史新纪录。春节7天,携程网当地向导平台平均每天的订单量是去年的5倍,国内平均每个订单花费500元人民币。九成以上的旅游者在网上给导游打满分5分。

据携程旅游相关负责人介绍,携程当地向导平台上线至今,订单量近1万单,服务人次达到4万人,通过资质审核上线的境内外向导达4000名,覆盖国内数十个省市,海外目的地国家50个。

那么,是什么人在预订导游?哪些导游更受欢迎?根据该报告,今年春节期间预约导游的旅游者中,80%是家庭,以4人至8人居多,出行人数平均为5人。国内导游以女性居多,订单中90%的游客选择女性导游,25岁到30岁的导游选择人数最多。

其实网约导游这种新形式也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去年5月,国家旅游局开展线上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也就是网约导游),此后这项工作陆续在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等地启动,众多旅游企业纷纷试水。

据了解,网约导游有两种方式。一种叫“导游线上自由执业”,指游客通过网络平台预约,导游按照预约向游客提供单项讲解或者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的执业方式。另一种叫“导游线下自由执业”,指游客通过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机构预约,导游按照预约向游客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的执业方式。

据介绍,这种新型服务模式,是为解决导游行业长期存在的宰客、甩团、强制购物等难题而设计的。目前,携程网、途牛网、同程网等8家互联网旅游企业开展了导游管理改革创新相关试点工作,并在责任保险、应急预案、培训等方面拿出相应方案。

那么如何保障网约导游的服务呢?国家旅游局对此规定,如果网约导游向游客强行推销商品和服务,或向旅游者兜售、变相兜售物品,或欺客、宰客,强迫游客购物的,经游客举报核实,将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返回搜狐,查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

标  题: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发文字号:文旅市场发〔2023〕12号来  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公文种类:意见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6日标       题: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发文字号:文旅市场发〔2023〕12号来       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公文种类:意见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6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商务局旅游局:

旅游是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体现,是展示国家形象和国民素质的重要窗口。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是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公民文明素养的集中反映,也是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集中体现。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旅游业正在进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品质的大众旅游新阶段。当前,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强迫消费、安全卫生等问题在有些地区依然较为突出。为进一步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品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23〕24号,现就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影响广大游客旅游体验的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府、市场主体、行业组织、个人4个层面协同推进。

──坚持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完善旅游管理政策,支持、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坚持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增强内生动力,提高旅游服务提供者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自觉性。

──坚持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和行业标准的引领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准。

──坚持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调动广大从业人员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到2023年,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政策合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的舒适度进一步提升,旅游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旅游服务成为中国服务的重要代表,为质量强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提升旅游区点、旅行社的服务水平,规范和优化旅游住宿、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不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旅游区点服务水平

旅游区点是主要的旅游场所,是激发游客出游需求的重要因素。持续提升旅游区点软硬件水平,对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完善、细化、落实A级旅游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坚决清退不符合标准的A级旅游景区。

2.全面落实景区流量控制制度,加快推广景区门票网上预约制度,依法落实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要求,及时发布客流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避免滞留拥堵。

3.严格实施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加大复核工作力度。

4.持续抓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A级旅游景区要完善旅游引导标识,标识应布局合理、科学设置、制作精良。5A级旅游景区应采用至少有中英文的导览标识,中英文对照说明要准确、科学,不能有错字、错译和语病。

2.A级旅游景区应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景区消费不得拒收现金,5A级旅游景区可协调增设外币兑换点。

3.A级旅游景区和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应针对景区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开展管理实务、日常业务、应急处置等培训,提升服务专业性。

旅游住宿业是旅游业的重要支柱,也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领域。近年来,旅游住宿业在卫生方面的问题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要全面落实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发展和改善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1.加快修订星级饭店国家标准,强化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抽查,对不达标的星级饭店坚决取消星级。

2.以星级饭店为基础,开展旅游住宿业监管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探索有效监管方式。

3.加强对旅游住宿新业态的引导和管理。加强旅游住宿新业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完善乡村旅游服务标准,推动民宿行业标准全面实施,出台旅游民宿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推动乡村民宿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引导和规范城市民宿有序发展。出台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进一步提高汽车露营地、汽车旅馆等住宿新业态的服务水平。举办旅游住宿业服务技能竞赛活动。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星级饭店应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不得拒收现金。高星级饭店可协调增设外币兑换点,能为境外游客提供手机卡入网、购买火车票、租车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2.星级饭店要优化对一线服务人员的奖惩措施,进一步增强服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

3.民宿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主动学习相关标准和规范,提升服务技能和管理能力。

4.相关行业协会要切实增强凝聚行业共识和加强行业自律的能力,充分发挥在提升旅游住宿业服务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

旅行社是整合旅游要素的龙头企业,也是服务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要针对旅行社服务不规范、不透明、不诚信等重点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完善旅行社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清理一批不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长期未经营业务和违法违规的旅行社。

2.全面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行动,进一步提高旅行社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3.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推动服务信息透明化,防范旅行社领域系统性经营风险。

4.探索建立优质旅游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培育、评价和推广机制。积极参与“中国品牌日”活动。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旅行社要完善内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不断规范服务流程,对照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2.各级旅行社协会要加强旅行社行业自律,通过开展旅游线路创意设计大赛、旅行社服务技能大赛等方式,推动旅行社增强新产品研发能力,提升旅游综合服务技能。

四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互联网时代新型的旅游经营和服务方式,也是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领域,要切实解决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出现的新问题,推动在线旅游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制定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

2.建立符合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规律的市场检查制度,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

3.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电信主管等部门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引导和支持在线旅游企业成立行业组织,发挥其沟通、协调、监督和研究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在线旅游企业应不断完善风险提示、信息披露、资质审核、应急管理等制度,提供良好的在线旅游消费环境。

2.在线旅游企业应全面排查境内外自助游产品,发现不合格自助游产品立即下架,对涉及高风险的攀岩、冲浪、浮潜等自助游项目,在宣传销售等环节加强安全风险提示。

3.在线旅游企业和行业组织可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游客网络评价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

导游和领队是旅游服务和形象的重要窗口,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力量,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要下大力气解决导游和领队服务意识不强、专业技能不高、职业素养不足、执业保障不够等问题,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

1.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制度,提升中高级导游员在导游队伍中的比重,增强导游的职业自尊和荣誉感。

2.实施导游和领队专业素养研培计划。加强国情和执业地区省情、市情、乡情以及旅游区点的历史、人文、地理、气候等应知应会的通识类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导游和领队文化底蕴、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外语能力,增强主动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充分发挥高校、旅游职业院校、研究机构等师资和设施等优势,建立并巩固一批研培基地,提升研培质量。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对全国持证导游轮训一遍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导游行业组织来承担导游培训任务。

3.加快推进导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探索建立体现导游专业技能、职业素养、执业贡献、从业年限等综合因素的职业评价制度,促进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依法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权益。

4.举办导游大赛,培育一批职业素养好、服务技能强的先进典型。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市场主体和导游行业组织应加强对专职和兼职导游人员的管理,完善导游和领队的培训和管理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制定领队执业相关标准。旅游区点可探索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退休专家、教师等从事专业讲解工作。

2.导游等行业组织要维护导游和领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表彰一批优秀人员,提升职业荣誉感。

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

平稳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是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指标。要不断增强发现旅游市场秩序薄弱环节、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长期积累矛盾的能力,提升治理水平,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1.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旅游市场秩序舆情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总结经验,并据此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全面梳理本地区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对具有本地个性特点的问题,出台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对本地旅游市场秩序问题要有研判和预防措施。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对具有共性的“黑社”“黑导”“黑车”和“黑店”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高频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制定旅游市场“诉转案”工作规范,推进“诉转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强有效衔接,实现高效处理。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震慑。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执法培训体系,提高执法办案量,提升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5.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监管和分类监管。支持和鼓励重点旅游地区先行先试,创新现代旅游治理机制。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市场主体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规范经营意识,注重培育和提升企业形象。

2.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应创新活动形式,通过活动、培训、研讨会、行业评奖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依法规范经营。

七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

信用是市场的基石,信用制度是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要适应旅游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需要,以建立“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制度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旅游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旅游信用体系。

1.建立“黑名单”制度。出台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具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全国或地方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惩戒。

2.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出台旅游市场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将具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惩戒。

3.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旅游行业信用建设,推进征信、评信与用信。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应将诚信作为服务的基本理念和自觉行为,不断提升企业诚信口碑。

2.行业组织应完善行规行约,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质量评议等活动,促进行业规范诚信经营。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质量提升工作总体部署,建立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电信主管等部门的合作,明确职责分工。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可适当扩展相关内容,突出创新和地方特色。要将任务分解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标准建设。要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重点加强旅游新业态和产业融合类旅游服务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对照国际先进标准,修订和完善国内旅游服务标准。加大旅游服务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尤其要对游客宣传旅游标准,使游客了解优质旅游服务应达到的相应水平,增强监督能力,倒逼旅游经营者提升服务质量。要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创新旅游服务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政策保障。要围绕旅游服务质量发展目标,加大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购买优质旅游服务。要将旅游服务质量教育纳入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教育网络。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加强效果评估。要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并于2023年11月底前和2023年11月底前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本地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文化和旅游部将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请各地于2023年3月底前报送具体落实方案。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商务局旅游局:

旅游是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体现,是展示国家形象和国民素质的重要窗口。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是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公民文明素养的集中反映,也是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集中体现。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旅游业正在进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品质的大众旅游新阶段。当前,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强迫消费、安全卫生等问题在有些地区依然较为突出。为进一步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品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23〕24号,现就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影响广大游客旅游体验的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府、市场主体、行业组织、个人4个层面协同推进。

──坚持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完善旅游管理政策,支持、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坚持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增强内生动力,提高旅游服务提供者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自觉性。

──坚持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和行业标准的引领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准。

──坚持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调动广大从业人员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到2023年,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政策合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的舒适度进一步提升,旅游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旅游服务成为中国服务的重要代表,为质量强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提升旅游区点、旅行社的服务水平,规范和优化旅游住宿、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不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旅游区点服务水平

旅游区点是主要的旅游场所,是激发游客出游需求的重要因素。持续提升旅游区点软硬件水平,对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完善、细化、落实A级旅游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坚决清退不符合标准的A级旅游景区。

2.全面落实景区流量控制制度,加快推广景区门票网上预约制度,依法落实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要求,及时发布客流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避免滞留拥堵。

3.严格实施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加大复核工作力度。

4.持续抓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A级旅游景区要完善旅游引导标识,标识应布局合理、科学设置、制作精良。5A级旅游景区应采用至少有中英文的导览标识,中英文对照说明要准确、科学,不能有错字、错译和语病。

2.A级旅游景区应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景区消费不得拒收现金,5A级旅游景区可协调增设外币兑换点。

3.A级旅游景区和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应针对景区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开展管理实务、日常业务、应急处置等培训,提升服务专业性。

旅游住宿业是旅游业的重要支柱,也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领域。近年来,旅游住宿业在卫生方面的问题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要全面落实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发展和改善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1.加快修订星级饭店国家标准,强化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抽查,对不达标的星级饭店坚决取消星级。

2.以星级饭店为基础,开展旅游住宿业监管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探索有效监管方式。

3.加强对旅游住宿新业态的引导和管理。加强旅游住宿新业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完善乡村旅游服务标准,推动民宿行业标准全面实施,出台旅游民宿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推动乡村民宿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引导和规范城市民宿有序发展。出台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进一步提高汽车露营地、汽车旅馆等住宿新业态的服务水平。举办旅游住宿业服务技能竞赛活动。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星级饭店应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不得拒收现金。高星级饭店可协调增设外币兑换点,能为境外游客提供手机卡入网、购买火车票、租车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2.星级饭店要优化对一线服务人员的奖惩措施,进一步增强服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

3.民宿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主动学习相关标准和规范,提升服务技能和管理能力。

4.相关行业协会要切实增强凝聚行业共识和加强行业自律的能力,充分发挥在提升旅游住宿业服务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

旅行社是整合旅游要素的龙头企业,也是服务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要针对旅行社服务不规范、不透明、不诚信等重点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完善旅行社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清理一批不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长期未经营业务和违法违规的旅行社。

2.全面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行动,进一步提高旅行社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3.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推动服务信息透明化,防范旅行社领域系统性经营风险。

4.探索建立优质旅游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培育、评价和推广机制。积极参与“中国品牌日”活动。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旅行社要完善内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不断规范服务流程,对照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2.各级旅行社协会要加强旅行社行业自律,通过开展旅游线路创意设计大赛、旅行社服务技能大赛等方式,推动旅行社增强新产品研发能力,提升旅游综合服务技能。

四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互联网时代新型的旅游经营和服务方式,也是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领域,要切实解决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出现的新问题,推动在线旅游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制定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

2.建立符合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规律的市场检查制度,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

3.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电信主管等部门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引导和支持在线旅游企业成立行业组织,发挥其沟通、协调、监督和研究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在线旅游企业应不断完善风险提示、信息披露、资质审核、应急管理等制度,提供良好的在线旅游消费环境。

2.在线旅游企业应全面排查境内外自助游产品,发现不合格自助游产品立即下架,对涉及高风险的攀岩、冲浪、浮潜等自助游项目,在宣传销售等环节加强安全风险提示。

3.在线旅游企业和行业组织可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游客网络评价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

导游和领队是旅游服务和形象的重要窗口,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力量,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要下大力气解决导游和领队服务意识不强、专业技能不高、职业素养不足、执业保障不够等问题,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

1.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制度,提升中高级导游员在导游队伍中的比重,增强导游的职业自尊和荣誉感。

2.实施导游和领队专业素养研培计划。加强国情和执业地区省情、市情、乡情以及旅游区点的历史、人文、地理、气候等应知应会的通识类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导游和领队文化底蕴、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外语能力,增强主动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充分发挥高校、旅游职业院校、研究机构等师资和设施等优势,建立并巩固一批研培基地,提升研培质量。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对全国持证导游轮训一遍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导游行业组织来承担导游培训任务。

3.加快推进导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探索建立体现导游专业技能、职业素养、执业贡献、从业年限等综合因素的职业评价制度,促进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依法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权益。

4.举办导游大赛,培育一批职业素养好、服务技能强的先进典型。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市场主体和导游行业组织应加强对专职和兼职导游人员的管理,完善导游和领队的培训和管理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制定领队执业相关标准。旅游区点可探索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退休专家、教师等从事专业讲解工作。

2.导游等行业组织要维护导游和领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表彰一批优秀人员,提升职业荣誉感。

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

平稳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是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指标。要不断增强发现旅游市场秩序薄弱环节、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长期积累矛盾的能力,提升治理水平,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1.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旅游市场秩序舆情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总结经验,并据此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全面梳理本地区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对具有本地个性特点的问题,出台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对本地旅游市场秩序问题要有研判和预防措施。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对具有共性的“黑社”“黑导”“黑车”和“黑店”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高频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制定旅游市场“诉转案”工作规范,推进“诉转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强有效衔接,实现高效处理。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震慑。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执法培训体系,提高执法办案量,提升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5.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监管和分类监管。支持和鼓励重点旅游地区先行先试,创新现代旅游治理机制。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市场主体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规范经营意识,注重培育和提升企业形象。

2.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应创新活动形式,通过活动、培训、研讨会、行业评奖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依法规范经营。

七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

信用是市场的基石,信用制度是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要适应旅游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需要,以建立“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制度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旅游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旅游信用体系。

1.建立“黑名单”制度。出台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具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全国或地方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惩戒。

2.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出台旅游市场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将具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惩戒。

3.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旅游行业信用建设,推进征信、评信与用信。

──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1.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应将诚信作为服务的基本理念和自觉行为,不断提升企业诚信口碑。

2.行业组织应完善行规行约,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质量评议等活动,促进行业规范诚信经营。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质量提升工作总体部署,建立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电信主管等部门的合作,明确职责分工。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可适当扩展相关内容,突出创新和地方特色。要将任务分解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标准建设。要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重点加强旅游新业态和产业融合类旅游服务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对照国际先进标准,修订和完善国内旅游服务标准。加大旅游服务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尤其要对游客宣传旅游标准,使游客了解优质旅游服务应达到的相应水平,增强监督能力,倒逼旅游经营者提升服务质量。要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创新旅游服务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政策保障。要围绕旅游服务质量发展目标,加大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购买优质旅游服务。要将旅游服务质量教育纳入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教育网络。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加强效果评估。要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并于2023年11月底前和2023年11月底前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本地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文化和旅游部将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请各地于2023年3月底前报送具体落实方案。

2023年1月1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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