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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旅行社禁止记者律师参团,越是“心虚”越让人警惕 旅行社怕投诉吗

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

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

旅行社:不收“敏感行业”顾客

新闻从业者李先生化姓表示

“有记者证是不是有优惠,免门票?”

对方马上来电核实自己的身份确认

这种旅游团肯定经不起推敲

▲一名新闻工作者最近在网络上吐槽。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有媒体记者以预订跟团游为由

询问“记者证是否优惠免门票”

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

记者又咨询了另一家旅行社

基本上是不收这种敏感行业的游客

比如律师之类的也不会收。”

云南省文旅厅:正核实调查

18日,针对媒体报道称

“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一事

云南省文旅厅一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否认旅游秩序整治工作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

没有听说类似限制记者参团的现象

“您以游客的身份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对方会觉得是要去采访或者其他”

这位工作人员也建议记者

报正常价格的团应该就不会遇到这类问题

如果是专门对接景区或者采访

2023年曾有旅行社因此被处罚

某平台上有一些“特价旅游团”

对消费者的地域、年龄、

一些项目甚至禁止记者、

律师、旅游业从业人员参团

▲2023年,某平台上部分云南旅游产品,对游客的职业及地域进行了限制。图片来源/网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主要是担心这些特定职业的人“挑刺”

对涉及到的相关用户道歉

欢迎媒体和舆论进行监督

律师:剥夺消费者选择权是违法的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

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旅行社经常会在团购产品中加入限制性条款

对个别类型的群体进行差别对待

不仅涉及地域歧视和职业歧视

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旅游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均未对旅游者或消费者的群体予以限制

旅行社的行为限制了特殊群体的权利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剥夺了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

法律赋予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为何害怕记者和律师?”

掩耳盗铃来形容不为过吧!”

而是怕挣不到钱反而被揭了个短、

也说明有的旅行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心知肚明

否则,又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

然而,这波操作不免过于自欺欺人

难道其他旅客就不会曝光旅行中的问题吗?

用好的旅游产品赢得好口碑、好市场

恐怕只会有

曝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参团 不收“敏感行业”顾客

暑假来临,云南旅游也逐渐火爆。不过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就有媒体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职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律师表示,这类行为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文旅厅则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

旅行社:导游不收“敏感行业”顾客

新闻从业者李先生化姓表示,自己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团购了一单云南游,在与平台小哥沟通出行事宜时,多问一句:“有记者证是不是有优惠,免门票?”没想到,对方马上来电核实自己的身份,确认后建议不要跟团了,说这种旅游团肯定经不起推敲,他冒不起这么大的风险,怕丢了工作……

一名新闻工作者最近在网络上吐槽。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事实果真如此吗?17日上午,记者以预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跟团游为由,询问“记者证是否优惠免门票”进行核实。昆明康辉旅游客服人员在听到记者询问后,直接表示:“我们没办法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

记者询问是否因为门票优惠问题不接待记者时,客服人员强调,是有些景点的导游本身不愿接待记者,这属于行规:“除非是跟纯玩团,一般来说都要进购物店,现在购物都是自愿的,也不会强迫你消费。但导游还是肯定希望你们买一点。”客服人员建议,报名跟团的时候,不提自己是记者就可以,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不让记者、律师参团,就能“零差评”吗

暑假来临,云南旅游也逐渐火爆。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一位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说自己怕丢了工作。记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就有媒体曝光部分云南旅行社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或导游等职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律师表示,这类行为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文旅厅则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上游新闻云南部分旅行社禁记者律师参团:不收“敏感行业”客户,怕被拍购物行程

不让记者、律师参加旅行团,原因不言则明——怕被挑刺。更有业内人士透露,这是购物团的“潜规则”。这样的做法,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是对“宰客”等不规范现象存在的默认。都2023年了,没想到还有旅游社如此“掩耳盗铃”,的确让人“一言难尽”。

不让记者和律师参团,就一定能做到“零差评”吗?就不会有人挑刺吗?事实上,这样的想法非常幼稚。如今,社交媒体发达,人人都有麦克风,不只是记者、律师,还有很多网友在面对不平之事时,都能够“路见不平一声吼”,将相关事情通过文字或视频的方式发布在网络平台上。对旅行社造成的影响,也是一样的。

说到底,旅游业的乱象,并不是记者或者律师惹的祸。不让记者和律师参团,这样的做法并非治本之策。你能防住记者、律师,但能防住有正义感的普通游客吗?对各大旅行社来说,最好的做法并不是限制记者或律师参团,而是应该扪心自问一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相关操作是否合理?如若能确保所有的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旅行服务的质量,又何惧被人挑刺?

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如今个别旅行社的禁止条款,已经涉嫌对消费者的职业歧视,理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调查,后续的惩罚与问责机制也要跟上,才能避免记者、律师被排挤在旅游团之外这类荒唐做法。

暑假已至,旅游市场的火热可以预期。在这般氛围下,对于不让记者、律师参团这类抹黑旅游市场的行为,的确应该好好反思了。

上游评论

不让记者、律师参团的旅行社,到底在怕什么

如果能确保所有的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旅行服务的质量,又何惧被人挑刺呢?

三年疫情过后,暑期旅游很是火热。

但最近有一则新闻,挺让人匪夷所思的。一位新闻从业同行李先生爆料,自己在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因为持有记者证被客服建议不要跟团,说自己怕丢了工作。云南省文旅厅则表示,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建议记者不要选择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

限制特殊职业人群参团、且建议对方选择低价团,这种操作,笔者还是头一回听说,作为同行,笔者深深感受到了“被歧视”。仔细梳理整个事件,不让记者、律师参团的原因,无非是怕挑刺,怕曝光,怕丢工作。甚至在当事人申诉时,行业内人士称这是购物团的“潜规则”,不接受也得接受。

都2023年了,旅行社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的确让人一言难尽。可问题是,不让记者、律师参团,就能做到“零差评”吗?面对“宰客”陷阱,跟团游客就不会有人挑刺吗?

担心特殊职业的人“挑刺”

根据李先生的爆料,限制记者、律师参团的行为,到底是一家旅行社的行为,还是确实是“行规”?

7月17日,有媒体以预订丽江、大理跟团游为由,询问“记者证是否优惠免门票”进行核实。昆明康辉旅游客服人员表示,不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并强调,这一规定属于行规。“除非纯玩团,一般都要进购物店,虽说都是自愿,也不强迫消费,但导游肯定希望你买一点。”

昆明康辉旅游特价团来源:康辉旅游官网

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一位客服经理听说是记者参团也表示:“导游都不敢收这种,万一随便路上拍两张照,这种有点不好办,最好就不要去了。公司有规定,记者这些职业摆在这里,导游可能不接。虽然是纯玩团,但是难免行程中会到一些景区里有购物。记者拍出来后这个东西都说不清了。万一他过来就是为了搞点新闻,这就不好说。”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主要是担心这些特定职业的人“挑刺”。

对于出去的团员来讲,导游希望能够百分之百控制,能够影响他们。如果有人来出头就比较难控制。特定的职业,比如律师有特定的专业能力,能够判断出所做的事情合法还是不合法。记者有媒体资源,存在媒体报道的可能性。

笔者梳理发现,早在2023年春节前,携程网上有一些“特价旅游团”设置了许多门槛,对消费者的地域、年龄、团体性别组成都有规定。其中一条跨国六天五晚的旅行团只需要2288元,在预订限制一栏明确写着不接受旅游从业者、记者、律师客人预订,对云南本地、西藏、海南、贵州、河南等多个地区的客人也不接受预订。后来,携程网对该类违规产品进行下架。

2023年,携程网上部分云南游产品,对游客的职业及地域进行了限制。图片来源/网络

目前,笔者搜索携程网发现,只有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孕妇预订的提示,已经看不到对于特定职业的限制。

再往前追溯,2007年前后,曾有媒体报道,北京有多家旅行社,对教师、医生、律师等组团参加港澳、泰国游,每人多收400元附加费,原因是这部分人维权意识高、爱投诉,并且很少购物,某国旅工作人员也表示,团费数额视停留时间和是否有购物项目而定。

在团费普遍较低、购物项目较多的港、澳、泰等旅游目的地,地接社就以此来弥补超低团费的亏损。收取附加费问题的本质是恶性竞争,如果旅行社是在游客出发之后临时提出收费,游客可就旅行社违反合同向相关部门举报。

限制参团,就能零差评?

旅行团带团旅游,却对游客“精挑细选”,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

知名律师邱宝昌认为,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市场的秩序也是一种破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很清楚,消费者享有充分知情权、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这个权利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经营者不能不卖给某一类消费者,经营者没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

邱宝昌还表示,旅行社限制记者、律师报团,显然是心虚的表现。之所以限定是律师对法律了解得比较多,对不法经营、违法经营或一些欺诈消费者的事情看得很清楚,律师会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营者限定某类人群、职业消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关键是,不让记者和律师参团,就一定能做到“零差评”吗?

事实上,这样的想法非常幼稚。如今,社交媒体发达,人人都有麦克风,不只是记者、律师,很多网友在面对不公平事时,都能够“路见不平一声吼”,拍视频、发图片上传到社交平台,通过朋友圈、微博、抖音进行广泛传播,如果旅行社自身有问题,被指出问题甚至曝光,是迟早的事情。

旅游业的乱象,并不是记者或者律师惹的祸。不让记者和律师参团,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旅游乱象。旅行社限制特殊职业人群,能防住记者、律师,但能防住有正义感的普通游客吗?对于各大旅行社来说,最好的做法并不是限制记者或律师参团,而是应该扪心自问一下,旅行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相关操作是否合理?

如果能确保所有的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旅行服务的质量,又何惧被人挑刺呢?

这样的旅行社还可信吗

厦门成恒国际旅游公司旅行社导游橙橙与2023年1.18收取了春节去厦门旅游的订金800元。由于天气原因我1.18日同城订的机票临时取消航班。这也导致可我买的往返机票只能全退了期间因为自己没有经验原因损失手续费700多元。取消航班及时和导游橙橙沟通了原因,她告诉我姐姐不要着急,这儿呢上鼓浪屿船票实名制都提前预定的,我也没有说啥,觉得船票不退就不退吧,结果呢,我再次在大连这儿和她沟通,她一会不是工作忙就是不接微信。所以,大过年的,第一次遇到这样事情,觉得大过年的心里很窝囊,所以恳请平台帮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在下在此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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